工作要求:必须有过房屋经纪相关的工作经验(房屋交易及过户等);
工作内容: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等。
薪资待遇: 试用期3个月月薪2000,转正后月薪3000+提成+五险,满一年后+一金
工作时间: 9点-18:00点,每周双休、节假按国家公休正常休
要求:1、有过房产经纪经验,中专及以上学历(法律专业优先),男女不限,年龄28岁以上。
2、性格开朗,责任心强,工作勤奋;能吃苦,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;
3、熟悉计算机和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,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强,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,协调沟通
4、提供充足的晋升空间和发展机会协助公证人员对接权证办理部门(如:开发商;不动产登记部门;土地局等)进行资料移交、办理、出证等。